关于核定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1-4 12:37:10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农业厅、财政厅鲁农发电[2007]85号内部明电《关于核定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的通知》和威海市关于核定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会议的精神,为确保全市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和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综合补贴的顺利进行,现就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组织与实施 小麦种植面积是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综合补贴的重要依据,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是保证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地兑现到农民手中的重要基础。各镇(区)、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详细工作计划,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周密部署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农户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 各镇(区)、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 二、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原则和范围 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要认真遵循准确、及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核定范围是种粮农民2008年1月10日前出苗的折实小麦面积。 三、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办法与统计上报程序 小麦种植面积的核定工作由自报折实面积、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五个环节组成。分种粮农民自报折实面积;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统计上报;各镇(区)、街道办事处统计、公示、确定、上报;市政府根据各镇(区)、街道办事处数字统计上报几个层次。分村委会公示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所辖各村小麦种植面积两级公示。必须收集、保存各村委会及各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公示影像资料以备检查。 自报折实面积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10日,截止日期前由种粮农民(小麦种植所有权人)自报告折实小麦面积。根据我市实际,种粮农民自报小麦折实面积只采取直接法: (一)纯播小麦按100%折实自报,麦田未留套种行而套种玉米等作物也按100%折实自报。 (二)种植大沟麦的,按照70%比例折实自报。 村委会核实种粮农民自报折实小麦面积,可采取直接丈量核实和参照核实的办法。 直接丈量是统一组织对每户实际种植小麦的面积逐一丈量予以核实。参照核实是指以2007年核定小麦面积为依据,加减2008年种植增减部分。 村委会核实后公示分户农民的种植面积,公示期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村委会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确定分户农民的小麦种植面积,然后上报。村委会核实、公示、确定和上报工作要于2008年1月25日前完成。 各镇(区)、街道办事处统计所辖村核实的小麦面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各镇(区)、街道办事处复核;经公示没有异议后,由各镇(区)、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区域的分户农民小麦种植面积,并按照省财政厅《粮食直补资金管理系统》的程序和格式要求进行数据录入、统计,以政府正式文件于2008年3月1日前分别上报市农业局、财政局。 四、健全保障措施,严肃核定工作纪律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涉及多层次、多环节,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各镇(区)、街道办事处要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特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保证整个核定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一)建立核定工作帮包责任制 小麦面积核定主要工作任务在村级,各地要采取机关干部包村的办法,加强村级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核定政策和办法,确保核定工作准确、及时完成,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市里将组成督导检查组,赴各镇(区)、街道办事处对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明确核定各环节、各层次的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 种粮农民必须对自报告的折实小麦面积负责,应于折实自报告日前报告小麦折实面积而未报告的,不再纳入核定范围。未准确报告小麦面积的,漏报与少报面积不纳入核定范围;虚报面积的,村委会一经核实,必须核减扣除虚报面积并通报批评。对公示的核实面积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对面积核实结果提出异议,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的,公示期后可不再对异议进行复核。 包村干部和村级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必须对本村的小麦面积核定工作负责。农民自报告应纳入核实及公示范围未纳入而公示期内农民提出异议的,应及时复核纠正,否则一经查实,要追究以上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认真核实或确定上报面积出现虚报的,一经核实发现,由以上责任人负责追回虚报面积部分的补贴资金,并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应严格公示,未进行公示或公示期不满时限的,要追究以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区)、街道办事处应对本区域核定面积的统计上报负责。应准确统计上报面积,保证统计上报数据来源真实、数字准确,对故意瞒报或虚报的,一经查实,要在全市通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责令追回虚报面积部分补贴资金。 (三)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好群众信访工作 各镇(区)、街道办事处要设立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咨询和举报电话,并及时在公众媒体上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各层次各环节进行监督。各级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要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及时地予以调查处理,村级必须在3天内完成调查处理,镇级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 (四)做好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宣传发动工作 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印发明白纸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基层干部和每一户种粮农民都了解和掌握200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内容、折实办法及责任。尤其要针对种粮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的层次和环节,于2008年1月10日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截至日前集中宣传发动,确保农民自报告折实面积这一基础工作准确、有效。 荣成市农业局 荣成市财政局
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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