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大花生”成功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1-4 10:17:13
2006年4月21日,“荣成大花生”已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为集体商标。这是继“荣成海带”证明商标之后我市第一个带有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今后,未经授权的单位、个人如使用“荣成大花生”标志将被视为侵权行为。
荣成市是山东大花生的主产区和主要出口加工区。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造就了荣成花生的独特品质。据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中心实验室的检测结果,荣成市花生含糖量6.71%,蛋白质25.2%,脂肪48.2%,油酸49.2%,亚油酸31.5%,油酸亚油酸比为1.56:1,含糖量比普通花生高40%—60%,脂肪比普通花生低5%,油酸亚油酸比值与普通花生相比较高出50%。由于含糖量高、脂肪低,所以口感香中带甜,由于油酸、亚油酸比值高,使荣成花生作为食品具有抗氧化、不变味、保存时间长的独特优良食用品质。由于花生品质独特,近几年来,荣成市的花生产业发展很快,目前花生出口企业达到16家,年出口花生及其制品3万多吨,每吨高于外地80—100美元,且90%出口到日本,其出口量占整个日本市场的1/3。“荣成大花生”已取代“山东大花生” 成为日本花生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知名品牌。
为实行“荣成大花生”的原产地保护,维护“荣成大花生”的良好声誉和广大农民、企业的整体利益,在国家工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颁布后,花生协会于2004年5月积极着手策划“荣成大花生”商标的注册工作。在申报期间,我们两次去省农业厅,6次去山东农科院,6次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近两年的努力,“荣成大花生”成功获得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注册,成为威海市首个具有地理标志的“集体商标”。“荣成大花生”集体商标注册成功后,将由荣成市花生协会统一管理使用。下一步,荣成市花生出口企业将统一使用“荣成大花生”集体商标,一个品牌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