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11-16 18:02:43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促进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部、省农业厅的要求,决定于9月—11月份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农资打假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前期工作的情况和当地秋冬季农资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制定秋季行动工作方案,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迅速掀起秋季行动的高潮。
二、突出工作重点
种子以小麦及本地重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继续开展禁用限用农药专项整治,整顿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剧毒农药行为;肥料以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进一步突出源头治理,加大市场主体清理整顿力度,加大对各类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严厉查处坑农害农案件
各地要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一查到底。重大案件,要按照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及时报告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涉嫌犯罪的案件,要认真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坚决禁止以罚代刑。同时,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进一步加大农资案件特别是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以教育广大人民群众,震慑不法分子,树立和维护农资执法监管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大力宣传发动
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大秋季行动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介和多种形式,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推广放心农资和农资使用技术,拓宽农民了解农资信息的渠道。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增强农民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
各地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好对当地秋季行动的督查,把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秋季行动取得实效。要建立和完善督查情况通报反馈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并反馈查处结果。市农业局将适时对各地开展秋季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六、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在秋季行动中,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同时,要认真总结秋季行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根据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材料、秋季行动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农资打假大要案统计表(附件1和附件2)请于11月4日前报送局生产法规科, 三季度统计数据不再单独报送。12月4日前按要求报送全年1—12月的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情况统计表。
附件:1、2006年9—11月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2、2006年9—11月农资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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